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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虚增营收近3亿元+募资虚假,江平生物及责任人合计遭罚1260万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9-12 23:03:00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李薇

9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厦门市江平生物基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夏江平、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吴凯、时任副总经理周建钦、时任董事黄智雄、时任财务总监黄培城合计处以1260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书称,经查明,江平生物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1年至2022年,江平生物及其子公司通过签订虚假销售合同、虚假发货等方式,虚构与客户的有机肥、巨菌草等农产品的销售业务,导致江平生物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47亿元、1.52亿元,分别占公司披露2021年度、2022年度营业收入的68.62%、64.87%;分别虚增利润总额5894万元、56,91万元,分别占公司披露2021年度、2022年度利润总额的130.43%、119.77%。

2021年9月至10月,江平生物披露《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发行文件,向一名对象募集资金494.5万元。上述定向发行文件使用了江平生物2021年1月至6月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江平生物披露《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发行文件,拟募集资金1亿元-1.20亿元,最终未实际发行。上述定向发行文件使用了江平生物2021年1月至9月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2023年9月,江平生物披露《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拟募集资金5,708万元,最终未提交定向增发申请材料。上述定向发行文件使用了江平生物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厦门证监局决定对江平生物采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夏江平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吴凯处以85万元罚款;对周建钦处以65万元罚款;对黄智雄处以60万元罚款;对黄培城处以5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