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孟向东 通讯员 董何言
近年来,唐河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执行工作新路径,创新执行前端治理模式,变“申请执行”为“自动履行”,促进案件矛盾实质化解。2024年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为37.36%,较上年降低7.01%,且该指标连续三年均位于南阳基层法院前列,涉企案件执前矛盾化解取得显著成效。
双向保护,履行评估+台账联动机制助推主动履行。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评估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自身实际履行能力,制定有效可行的履行计划,在当事人能够持续履行的前提下,保障企业的持续生产能力,以维护其他权利人的权益最终能够得以实现。同时,制定自动履行工作规范,确定每周五为自动履行督促日,建立涉企案件自动履行台账,法官按照履行期限每案必提醒、每期必督促,定期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2024年唐河法院敦促涉企案件当事人自动履行278件1512余万元。
跟踪督促,提升自动履行率。该院强化判后答疑职能,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推进判后履行工作,提升判后履行率。一方面案件判后随案向当事人发送《自动履行提示书》《自动履行告知书》等督促履行文书,促使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明晰自身责任,2024年唐河法院共审结涉企案件2878件,其中向2254件涉企案件发送了督促履行文书;另一方面主动耐心解答当事人提出的疑问,根据案件事实,对于可能自动履行、达成履行和解协议的案件或已经采取财产保全的案件,通过电话、短信等多样化联系方式多方督促,全面告知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引导败诉方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考核激励,助推法官延伸履职。该院建立自动履行案件折算法官办案工作量机制,要求法官收集相应案件的自动履行记录,以案件履行完毕作为纳入员额法官折算工作量的标准,将自动履行情况纳入法官工作业绩,每个案件折算0.2个工作量,以案定绩,激励法官自觉主动督促案件履行,提升案件自动履行率。以唐河法院湖阳法庭为例,2024年湖阳法庭工作量为461.84个排名第7,折算150件自动履行案件的工作量30个,合计工作量为491.84个,工作量排名提升3个位次。
唐河县人民法院在涉企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经营不善的状况,法官将案件移送破产团队审查评估后,由破产团队积极引导债务人提出申请,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先行预重整,制定有效可行的计划,沿用审查程序中作出的评估成果,以破产重整理念促使企业成活。在确保企业能够持续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赋予企业能够持续清偿债务的能力,让债权人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大幅提升债权人的清偿率,且保障企业员工不失业,实现人民法院破产审判与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相结合,增强府院联动,共同助力营商环境持续向好。